根据足球规则,累积两张黄牌,停赛一场;吃了红牌则立即下场,并酌情停赛一二场。比如,某队员在对A
队的比赛中吃了一张黄牌,在对B队的比赛中又吃了一张黄牌,虽然这两场比赛他照踢不误,却要在下一场对C队的比赛中停赛一场;又比如法国球星齐达内在对沙特比赛中吃了一张红牌,当即被罚下场,并将在下一场对丹麦的比赛中停赛。这一规则在公正性上远非完善。齐达内没有对丹麦犯规,丹麦凭什么捡便宜。某队员对A与B队犯规,未付赔偿,C队却凭空得了便宜。这是什么逻辑?细想想,很有点佛教中三世因果的味道,即此生造的孽将在来世中报应。佛教中兼有三世因果和现世报。作为能够帮助社会提供秩序的宗教必须兼备两者。虽然现世报更现实,更能唬住凡人,但若只讲现世报,现世偏偏不报应(现世分明屡屡对恶人不报应),岂不意味着教义虚妄,公理不存?于是还必须板起面孔讲三世因果,吓唬存心作恶的人。但法律不同于宗教。法律绝对讲现世报,要立即兑现。
现在国际足联三令五申:严格执法。如此将意味着场上红黄牌的增加,这一增加将增长上述规则中已经存在的不公平:倒霉的人没得到充分补偿,未受侵犯的人捡了便宜。规则不是孤立的条款,而是一个系统。要完善规则,必须从上到下,使之配套。我觉得上述红黄牌的逻辑是荒诞的。完全可以学习冰球,小罚三分钟,大罚五分钟。当然是学习这一逻辑,惩罚时间尽可延长。